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值班工作管理办法
(2023年4月25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保持对内、对外联络的时效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值班时间分为夜间值班、双休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和寒暑假值班。
第三条 值班类别分为校领导带班、管理干部及行政人员值班、保障部门值班三类。值班是行政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原则上应按正常上班同等对待。如遇突发事件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值班时,可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临时进行安排。
第四条 值班工作遵循“坚守岗位、反应迅速、应对妥当”的原则,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和特殊时期的信息工作。
第五条 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值守”与“应急”,即处理日常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生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汇报信息,并做好应急事务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 值班安排
第六条 校领导日常采取电话值班的形式实行轮流值班,特殊时期将作为领导带班留守学校。值班期间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第七条 行政综合事务值班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值班期间一般事务由值班人员自行处理,重大事务报告部门领导处理并及时向值班校领导汇报。
第八条 安全保卫值班由保卫处负责。值班人员负责学校夜间和双休日行政值班,一般事务由带班班长处理,重大事务报告保卫处处长处理并向值班校领导汇报。
第九条 网络运行值班由网络中心负责。值班期间一般事务由网络中心负责人处理,重大事务报告分管校领导处理并向值班校领导汇报。
第十条 水电安全值班由总务处负责。值班期间一般事务由总务处维修部主管处理,重大情况报告总务处处长处理并向值班校领导汇报。
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值班由总务处负责。值班期间车辆使用需报总务处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 学生工作值班由学生处统筹安排,原则上要求至少有一位学工领导留校值班。
第十三条 其他事务值班。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相关部门值班,原则上由该部门人员轮流值班。一般事务由值班人员处理,重大事务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并向相关校领导汇报。
第三章 值班要求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好值班日志。
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脱岗者按学校考勤制度及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六条 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值领导报告。
第四章 值班时间与补贴
第十七条 值班时间。行政值班8:10-17:40,重点时期,网络、水电、交通24小时值班。
第十八条 值班补贴。值班不发放值班补贴,统一向人事处申请调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