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
(2023年7月31日)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师生因私出国(境)交流、学习、工作、定居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因私出国(境)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因私出国(境)包括留学、游学、进修、实习(工作)、合作研究、出席学术会议、定居等个人原因申请出国(境),所需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或对方资助。个人出国(境)探亲、旅游、访友不在此列。
(一)因私出国(境)留学、游学、进修、合作研究
因私出国(境)留学、游学、进修、合作研究是指师生员工自费或得到国(境)外亲友资助或个人争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奖学金资助到国(境)外留学、游学、进修、合作研究。
(二)因私出国(境)实习(工作)
因私出国(境)实习(工作)是指师生获得在国(境)外顶岗实习或工作的机会需要休学或请假到国(境)外进行一段时间的实习(工作)。
(三)因私出国(境)出席学术会议
因私出国(境)出席学术会议是指教职工、学生得到国(境)外资助或自费出国(境)参加各种学术会议。
(四)出国(境)定居
出国(境)定居是指师生员工因继承国外遗产、与外国人结婚或移民申请到国(境)外定居。
二、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流程与要求
(一)审批流程
个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审批→外事办审批→人事处审批→党委组织部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归档。
(二)要求
申请人上学校办公系统填写《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出国(境)留学、进修、合作研究的教职工应提供国(境)外机构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扫描件,属于外文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2.申请出国(境)定居必须提供获准到国(境)外定居的证明扫描件和辞职申请书;配偶是国(境)外的,还应提供结婚证书扫描件。
三、在校学生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流程与要求
(一)审批流程
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辅导员审批→所在学院审批→财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学生处审批→外事办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归档。
(二)要求
申请人填写《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家长同意函。
2.申请出国(境)留学者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录取通知书扫描件及其中文译文。
3.申请出国(境)短期游学、交流、实习、研修者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和外方邀请函扫描件等相关材料。
4.申请出国(境)定居必须提供获准到国(境)外定居的证明扫描件和退学申请书。
(三)财务结算
申请因私出国(境)留学、游学、进修、实习(工作)时间超过一学期或定居的,申请人必须到财务处清算未结账目。
(四)办理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手续
申请因私出国(境)留学、游学、进修、实习(工作)或出国(境)定居的,申请人到财务处结清未结账目后还须到教务处办理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手续。